基金实施范围
1、该基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、助农、扶持产业经济等以促进乡村振兴事业中的基础设施建设、产业发展支持教育和健康服务、灾害救援与防备等方面的支持与援助。
2、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,扶助困难群体,针对从事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的困难职工家庭相关安老、抚孤、助医助学、助残和急难救助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工作。
3、在西安市长安区乡村振兴建设工作的家庭遭受各种灾害时,可使用该基金开展相关家庭的贩灾救济工作。
4、解决与乡村振兴有关产业的农产品人工核对、计算盘点等信息化账务核算问题的系统采购及维护。
5、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