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金实施范围
1、开展安老、抚孤、助医、助学、助残和急难救助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。
2、开展赈灾救济工作。
3、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,扶助困难群体,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工作。
4、组织热心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,开展慈善公益活动。促进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,助推生态美丽城区建设。
5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以助农、扶持产业经济等助力乡村振兴。
6、改善、兴建村社基础设施、扶持村社慈善幸福家园(幸福院)顺利运营,共建幸福家园。
7、表彰为村集体做出积极贡献人和事。
8、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。